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你的糖尿病健康管理了吗?
所谓多元现代性诱使人们寻求独特的现代性,而其后果可能是灾难性的。
信任、融合构成这一语境的主旋律。对于一个民族国家来说,所谓合力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会越来越强大并有可预期的总的发展方向。
二是,为了证明其最优秀,把中国价值装扮成一种普遍主义的价值,并对其早晚成为世界上最先进的价值持乐观态度。从逻辑上看,对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吸纳和发展的价值,肯定是超越了共同价值的价值,是高于共同价值的价值,但也就成为了不可能的价值。再如,如果把共同价值的文化取向绝对化,以为共同价值是人类的每个行为体在遥远的未来才能遵循的行为准则,而忽略其已经是当代越来越多的人类行为体在一定程度上和范围内遵循的行为准则,那么不仅同样也会在逻辑否定共同价值(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存在,而且也会在逻辑上否定当下人类对共同价值追求的正当性。笔者以为,把共同价值与中国价值的关系首先视为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在方法论上可以避免在从普遍和特殊关系的角度阐释共同价值与中国价值时,陷入普遍主义和特殊主义的对立。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要内容的中国价值(有的学者提出还应有天下意识、包容谦让意识、仁义意识和家意识等),体现了中华民族在价值认同方面的最大公约数。
抑或说,没有共同价值的引导,人类各个行为体就不可能普遍地相互认同,并在这一基础上按着共同生存和发展的原则相互协调,以共同解决所面临的愈演愈烈的全球问题。前者是一种典型的中国中心主义。不过我们需要理解的是,意识形态作为一种体系化的思想观念,是不是就一定是坏的?我觉得不一定,这取决于意识形态是怎样形成和怎样存在的。
三、如何走出政体决定论的思维陷阱 赵老师本人对中国古代传统持一个比较客观、全面的看法,并不是全盘否定。我们可以通过研究发现,在儒家产生以前,儒家的一些基本价值观念已存在很久。按照我的一位老师的研究,意识形态的本意就是指体系化的思想观念。董仲舒一直是被理解为中国几千年皇权专制提供大一统意识形态的罪魁祸首,我几年前也专门出版了一本书,主要是研究董仲舒的。
如果找不到的话,就没有勇气去跟权力抗衡。马克思对意识形态有很多批评,福柯、曼海姆等人也有不少批评,他们的批评都很有道理。
一套意识形态是否合适,主要取决于它是一个自然形成的东西,还是基于统治需要、由政治权力强行制造出来的,如果是前者就有深厚的基础。比如说我们不会否认民主、自由、法治这些东西,是今天西方绝大多数国家的意识形态,我相信很多学者都会同意这一点的。如果整体上讲,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只能这么选择,除了君主制之外没有其他更好的政体,而儒家起到了一个把君主制度向好的方面引导和发展的作用,那么它和君主制度的结合,变成意识形态化、体制化的儒学就应当加以肯定,而不应该随随便便地加以否定。在关系本位的中国社会里,人们认为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
而中国文化根深蒂固地相信以人治人,所以说有治人,无治法(《荀子》)。凡是跟这个东西一致的,就是好的。这样一种人情面子构造的关系网式的社会里,礼治比法治更有效。以这种意识形态概念来理解一切可能意义上的意识形态,当然会反对把儒家变成意识形态。
这个基本性格用今天文化心理学的观点来表述,大体上可以说,就是靠人情面子所编织出来的、以人际关系的网络为基础所构成的一个人情社会。可能在某些条件下这套体制是可行的,在某些社会历史条件下这套体制是不可行的。
这样一来,我们把民主的价值维度和制度维度看成是同一个东西,当然就会觉得民主可以是我们理解和衡量古代思想的一个标杆或一个标准。这种在三千年前形成了的文化性格,由于不走外在超越的路径,所以中国社会的制度虽然不排除法律,但是法律这个东西在中国人的生活当中永远不是无比神圣的。
所以今天儒学如何复兴,取决于儒家能不能在这样一个文化性格的基础上,在这样一个人情、面子所构筑的社会土壤中来寻找未来中华文明的理想。过去几千年中国古代的君主制(英文是Monarchy)该如何评价的问题。这个人情社会天然地把人与人的关系当作自己安全感的来源,从而在这个基础上形成它所谓的制度。为什么现在儒学热中有很多不健康的现象?包括刚才赵老师讲的像哈巴狗一样极力地迎合权力的儒者。实际上民主也罢,法治也罢,也都有它存在的历史文化土壤,不能脱离这个土壤,把它们完全理解为一套价值理想。以此岸为取向、以家族为本位的社会生活方式在三代以来早已存在了几百年甚至几千年,这才是儒家后来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强大社会基础。
于是,就把西方这套价值观当作一个普世的衡量标准,来衡量中国古代的传统。像叔孙通、公孙弘这些人在儒学史上是没有任何地位的,没有人把他们当成真正的儒家。
我觉得这里面还是有一些东西值得进一步商榷。中国人虽然也信神信鬼,但是神和鬼是高度实用化的,是为了保佑你平安的,是被人所利用的东西。
西方人根深蒂固地相信,一个合理的社会秩序不应当是由人来统治,而应当是由神来统治,或者是由一种超越于人的神圣力量来统治。但是显然,今天许多人,都不会否认这套西方意识形态的合理性。
董仲舒如果在世的话,会觉得自己冤死了。因为他们没有古人那种伟大的精神信仰支撑嘛。所以,儒家的礼治、德治思想,是为了诊治人情的泛滥,它要把人情引向到一个规范化、合理化的方向去,这是儒家在中国文化当中有强大的、根深蒂固基础的原因。我相信不是古人没有民主自由的进步思想才选择了君主制,而是因为在当时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君主制有它存在的合理性,它也是历史选择的产物。
而实际上我们文革中的做法是对意识形态本身的扭曲,因为完全以政治目的和政治需要为核心来人造意识形态。然而如果从更广阔的历史背景来看,人类历史上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君主制。
我认为绝大部分人并没有真正地理解董仲舒这个人,而是往往抓其其中的一两句话大做文章,把他说成是一个维护皇权、把封建集权神圣化宗教化的这么一个人物。换而言之,儒家所主张的基本价值,包括讲孝、讲忠、讲义这些东西,是比较符合当时中国人在那样一种情况下形成社会秩序、树立道德规范、进行有效的社会整合的需要。
同样地,儒家成为中国几千年古代社会的意识形态,是不是就因为它最大限度地迎合了皇权集权统治的需要?我对此是采取坚决否定的态度。Monarchy所代表的君主制度是不是就等于专制或集权?在过去几千年中国历史上它究竟主要是发挥好的作用还是发挥坏的作用?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要有一个客观的评价。
这种思维的逻辑是用一套今天的标准来衡量一切历史上的东西,而完全忽视历史事件发生的深厚文化基础。在印度、在中东、在南亚国家、在拉丁美洲、在非洲等很多地方都是君主制。今天来看,我觉得意识形态是指一定范围内较为流行、影响力比较大的思维观念体系。从这个角度来讲,我相信法治和民主所代表的是一种西方传统里面所形成的制度主义或者规则至上主义精神。
说儒家几千年来没能真正用制度来克服滥用权力、极权专制的问题,这就涉及到对过去几千年君主制度作为一个政治制度存在,整体上合理还是不合理的问题。我自己有一个基本观点和判断,儒家在汉代以后成为中国主流意识形态,是历史自然选择的结果,而不是由于谁要维护自己的权力,或者由于某些人要强化中央集权。
而法家之所以在中国行不通,是因为它不正视中国人的人情和面子,过分相信法律和制度。然而对过去盛行几千年的君主制,要不要用虚无主义的态度来看待呢?如果你把几千年的君主制理解为就是帝王专制,就是中央集权所导致王权的泛滥,就是人治,没有法治,那就是一种历史虚无主义。
我的意思是,儒学的真精神或者说儒学的根本精神绝对不是要去阿谀奉迎,迎合皇权专制,这也正是儒家的道统精神。但它们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在西方社会启蒙运动以来自然形成,因而占统治地位,所以至今在西方还有其存在的强大基础。